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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巴小说网 > 饭馆通大明:我靠预制菜发家致富 > 第11章 雇佣伙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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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沐摇摇头:


“不高,只要工作认真,我觉得值这个价钱。”


听夏沐坚持,冯三喜也没有再劝。


“找人容易,但是若是伙计的工作需要涉及钱财,那么契书会比较贵。”


稍微琢磨,夏沐就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说。


牙人除了帮忙介绍,还要负责担保。


这个契书大概有点后世保险的意思。


夏沐开口:


“那不知比较贵,是多贵??”


冯三喜比出两根手指。


夏沐迟疑:


“二两银子??”


冯三喜嘴角微微一抽,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快。


他轻轻摇头:


“不是二两,是二十两!”


听到这个数字,夏沐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
二十两可不是个小数目,普通一个壮劳力,一年也就能挣几两银子。


要存二十两,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干好几年。


见她吃惊,冯三喜连忙解释:


“之所以这么贵,主要是涉及钱财。”


“若是出了什么问题,我们冯记牙行可是要负责任的。”


“这二十两,是为了保障我们双方的利益。”


夏沐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。


这就和越贵的车,保险费就越贵一样。


只可惜,她现在手里一共就十几两了,根本给不起契书的费用。


“那如果不涉及钱财呢?”


冯三喜抿了一口茶:


“如果只是普通的店伙计,契书只需一两银子就可以。”


听到价格,夏沐松了口气。


“那就请冯先生帮忙找个普通的女伙计吧,不过必须是家境清白的。”


夏沐已经想好了,现在每天的收入也就几两银子。


就算全被偷了,也就亏几两而已。


那么多顾客看着,想来也没有哪个伙计敢那么大胆直接偷钱。


毕竟,在明朝,偷钱属于“窃盗”的重罪,被纳入“六赃”之中。


偷盗一贯以上,官府会在其犯人胳膊上刺“窃盗”二字,再犯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。


如果偷盗金额达到100贯,甚至会被判处绞刑。


夏沐并不觉得身家清白的人家,愿意为了这么几两银子,冒这么大的风险。


冯三喜思索片刻:


“如果只是普通伙计,那就简单了。”


“不知这位娘子是否有时间,如果有,我现在就让伙计去把人给你喊来过过眼。”


夏沐估算了一下时间,现在是7点多。


父母大概会10点左右到店,也就是说她还有2个小时左右的空闲时间。


夏沐:


“那不知道需要等待多久?”


冯三喜:


“无需多久,半个时辰足以!”


夏沐:


“行,那你去喊人吧。”


冯三喜朝伙计吩咐两句,伙计便急匆匆地离开牙行。


冯三喜慢条斯理地续上第三盏茶,茶汤在白瓷盏中漾开浅浅的涟漪。


窗外蝉鸣聒噪,日头已爬过屋檐,将竹帘的影子斜斜投在青砖地上。


一刻钟后,第一个面试者急匆匆地走了进来。


来人是个身形微胖的妇人,青布褂子浆洗得发白。


进门后立刻对着冯三喜福了福身:


“冯先生安好。”


“这位是王春花,家里有5口人,丈夫在城北种地的,平常在城里帮忙浆洗衣服贴补一下家用,为人很是勤快。”


冯三喜捻着胡须介绍。


夏沐抬眼打量女人手上全是老茧,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。


衣服虽然全是补丁,但是十分干净,衣角有轻微的水迹,恐怕刚才还在忙着洗衣服。


夏沐开口询问道:


“你可会算数?”


王春花有些迟疑:


“这位东家,我可以学!”


听到这话,夏沐已经明白了。


可以学的前台词就是不会。


冯三喜闻言立刻明白夏沐的意思,他笑呵呵道:


“王春花,看来不太合适,你先回吧。”


王春花闻言心中有些不甘。


这个店伙计的收入,比她现在多了200文,而且只需要工作半天。


“东家,我学东西很····”


没等她说完,冯三喜便挥手打断:


“王春花,你还懂不懂规矩?”


“说不合适就不合适,赶紧回去吧,否则下次就不用来了。”


闻言,王春花立刻闭上了嘴,赶紧跑出牙行。


轰走了王春花,冯三喜立刻换上笑脸:


“呵呵,让夏娘子见笑了。”


很快,门外再次传来细碎的脚步声。


一个扎着双丫髻的少女探进头。


冯三喜扬声催道:


“进来说话!”


少女这才挪步进屋。


冯三喜介绍道:


“杨春桃,今年十七,家里有6口人,父亲是高淳县的甲长,身家绝对清白。”


为了完善基层管理,应天府内实行里甲制。


每110户为一里,设里长;


每10户为一甲,设甲长。


虽然里长和甲长不是官职,甚至不是吏员,只是役职。


但是,这两种职位民间还是有一定地位的。


毕竟,他们需要负责兼具行政、赋役、治安等多重功能。


夏沐打量杨春桃两眼,眼前少女的衣着比王春花好一些,不过也仅仅只是没有明显补丁而已。


“可曾在食肆做过?”


杨春桃点点头:


“我曾经帮赵家二娘,卖过两个月的馄饨。”


夏沐又问:


“那可会算数?”


杨春桃再次点头:


“爹爹教过,不过只会一些简单的。”


有工作经验,还会算数,更重要的是父亲还是甲长,简直就是完美人选!


夏沐也没有继续挑挑拣拣,她朝冯三喜点头:


“不用挑了,就这位春桃姑娘吧。”


冯三喜闻言抚掌一笑,从抽屉里取出两张泛黄的契纸。


他取过狼毫蘸墨,笔尖在砚台边缘刮了刮,这才落笔书写。


夏沐凑眼去看,见那契纸上早印着固定格式,姓名、年庚、雇佣事项等空格处,冯三喜正以蝇头小楷填录。


“杨春桃,年十七,应天府高淳县人氏,雇与夏家食肆为伙计,月钱五百文,工期5年……”


冯三喜念一句写一句,笔尖在宣纸上走得沉稳。


待契书落定,冯三喜取来朱红印泥,让春桃在落款处按了指印。


等春桃在两份契书都按了手印,冯三喜这才把契书转了过来。


“夏家娘子,到你了。”


夏沐伸出手指,也在契书的末尾按了手印。


盖完手印,夏沐将一颗一两的碎银递了过去。


冯三喜接过银子,随后将其中一封契书递给夏沐。


“夏娘子收好契书,这另一封契书我会交给官府。“


“如果夏家娘子的契书不见了,需要立刻到我这边重新补办一份。”


冯三喜将折好的契书递来,又叮嘱春桃,


“还不谢过东家?日后好生做事,莫要给你爹丢脸。”


春桃慌忙屈膝行礼,发间的木簪随着动作轻晃:“谢东家收留,春桃定当尽心!”